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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水务局解读:《黔南州节约用水管理暂行办法》


一、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于2014年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要求要分清主次,理清因果关系,善用系统思维统筹水的全过程治理,当前的关键环节是节水,要从观念、意识、措施等各方面都要把节水放在优先位置。2020年3月6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贵州省节约用水工作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正式步入正轨。为切实做好《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决定开展《黔南州节约用水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起草工作。拟通过《办法》起草解决3个方面问题:一是完善节约用水体制机制,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社会协同的节水工作机制,大力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引导用水单位主动节水、自觉节水。二是结合我州实际情况,细化节约用水相关条文规定,进一步明确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范围和具体实施流程,明确公共供水用水报装内容和城市临时取水要求等。三是明确相关部门节约用水职责分工,加强行业主管部门节约职责落实,全面推进工业企业节水、城镇生活节水、农业生产节水。

二、制定依据

《办法》的出台,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贵州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州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节约用水职责,明确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范围和具体实施流程,明确公共供水用水报装内容和城市临时取水要求,对我州合理保护、节约、开发和利用水资源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四章二十八款。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办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政府节水职责、部门节水职责、公众节水义务和节水宣传等。

第二章节约用水管理。规范用水规划、节水评价、用水定额管理、用水计量与监控、水平衡测试、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累进加价制度、节水“三同时”制度和用水统计、用水报装、市政用水等工作,加强用水管理。

第三章节水用水保障。主要明确了队伍建设、节水机构建设、水价政策、政策优惠等具体保障措施。

第四章附则。主要明确违反第二章相关规定惩处依据、《办法》的解释权问题和施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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