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放管服”改革力度,充分发挥人才培养的主体性、评价的指挥棒作用,激发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动力,进一步构建与重点产业发展相匹配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协同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更高质量就业,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试点推进我州重点产业规模以上企业自主培训自主评价技能人才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以不断满足全州三大主导产业、四大潜力产业及“风口”产业发展所需技能人才为目标,强化“以产定培、以企自培、以效定级、以级定薪”工作导向,通过试点推进经备案的“磷化工和新材料”“贵州匀酒”“都匀毛尖”等重点产业规模以上企业,结合生产发展和实际需要,自主开展关联职业技能培训、自主确定评价职业(工种)范围、自主确定技能等级认定内容标准、自主运用评价方法、自主开展技能人才等级评价、自主落实使用待遇,让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在企业中能用、好用、想用,成为企业经营发展的内生需要,力争“十四五”末全州符合条件的企业技能人才自主培训和评价全覆盖,完成新增高技能人才3万人,更好服务企业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明确主体范围
1.实施主体。在黔南行政区域注册、管理规范、信用良好,有与企业战略目标一致的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工作计划、设施设备,在组织架构中有专门机构和人员,并完成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内化的“磷化工和新材料”“贵州匀酒”“都匀毛尖”等重点产业规模以上备案企业,可围绕本企业发展需要,依据国家职业技能培训目录、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面向本企业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外包、校企合作院校学生,下同)自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认定工作。
2.实施内容。坚持“有培训、必评价”工作原则,备案企业可按本企业生产工作内容,确定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工种)和等级认定内容;可按企业岗位技能要求,确定职业技能培训方式和等级认定标准;可按“贵州磷化工和新材料”“贵州绿茶(黔南都匀)”等“基地+企业”生产场所设备,确定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认定考场设备。
3.实施方式。按照“谁培训、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原则,支持备案企业结合实际,灵活采取“基地+车间”“竞赛+培训”“大师+学徒”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项目制培训,并采取考核鉴定、考评结合、过程评价和直接认定等方式进行自主评价。
(二)推进自主评价
1.自主设置技能等级。备案企业可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需要,自主确定评价职业(工种)范围,在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设置等级的基础上,合理设置学徒工、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进一步顺应企业发展、激发职工活力、突显自身特色。
2.自主确定评价标准。备案企业应坚持把品德作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首要内容,并注重对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职业能力的评价;注重对实际工作中取得的业绩和成果,以及工作效率和完成产品质量情况等方面的业绩评价。特别对于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及以上的评价,还应包括完成主要工作项目、现场解决技术问题、技术改造和创新等方面情况,以及传授技艺和师带徒等方面的成绩。
3.自主选择评价方式。企业按照备案职业(工种)和级别,可利用企业自主、依托基地及“企业+基地”等灵活选择评价方式,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其中,参评的劳务派遣人员应在本企业工作满一年、校企合作院校学生应在本企业满半年。参加直接认定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及以上的,原则上应具备下一等级职业技能资格,并在职业能力和业绩评价基础上,经现场评审或答辩予以确定。
(三)注重质效提升
1.注重培训评价衔接。备案企业应分别制定自主培训和自主评价工作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同批次同职业(工种)培训师资、评价考评员和内部督导员等不交叉,确保自主培训自主评价相互制衡、共同促进,推动职业技能培训评价项目(工种)与产业需求对接、与职业标准对接、与生产过程对接。
2.注重特色品牌打造。企业应建立将自主评价结果与薪酬待遇、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等相挂钩的职业技能等级薪酬激励制度,并把及时兑现自主评价认定的在岗职工薪酬待遇,作为面向本企业及承接同类企业同职业工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的前提条件,助力推进“一县一企一工种”培训评价品牌形成。
3.注重过程环节跟踪。企业自主培训自主评价全过程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督管理。企业应积极维护自身信用,认真履行备案承诺。对存在不履行工作承诺、违规失信、恶意竞争、管理失序等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相关人员或单位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3年底前)。2023年12月完成企业自主培训自主评价工作流程指引,引导做好以企业生产一线的主体技能型职业(工种)为主,从业人员较多、技能含量较高,且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直接相关,在业内拥有广泛影响力的“磷化工和新材料”“贵州匀酒”“都匀毛尖”等重点产业规模以上企业试点开展自主培训和自主评价工作。
(二)推进阶段(2024年—2025年)。建立年度推进计划和工作台账,明确实施任务、时间表,加强督促指导;州内“磷化工和新材料”“贵州匀酒”“都匀毛尖”等重点产业规模以上企业涉及县(市)结合企业发展,链条式逐步推进企业生产工种自主培训自主评价试点建设。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底前)。对开展成果成效进行评估、总结,推广经验,逐步推进2025年“磷化工和新材料”“贵州匀酒”“都匀毛尖”等重点产业在岗职工职业技能“人人持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要围绕《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23〕13号)及《黔南州人民政府2023年工作报告》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以提升职业技能支撑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由县(市)政府牵头,强化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建立健全重点产业企业技能人才改革机制,在“十四五”期间推进重点产业规模以上企业自主培训自主评价技能人才建设。
(二)加强协同配合。州、县(市)两级工信、财政、人社、国资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为重点产业规模以上企业自主培训自主评价技能人才工作提供保障。人社部门牵头负责企业自主培训自主评价技能人才业务指导、推进调度及备案管理工作;工信、国资部门牵头做好重点产业规模以上企业自主培训自主评价技能人才工作推进;财政部门根据上级专项资金下达情况和自身财力,强化资金统筹安排,积极配合做好补贴兑现工作。
(三)加强政策扶持。对业内认可度高、支撑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自主培训自主评价项目(工种),优先纳入州级“百千万”示范培训项目进行统筹。按照省级、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竞赛集训基地等建设推进标准,由州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通过争取上级资金、项目支持等推进自主培训自主评价技能人才工作逐步完善。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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